亲爱的中国人民大学校友、社会各界朋友:
作为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在20世纪50年代承担了学习苏联先进经验、建设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使命,自筹办之初就与苏联开展了密切的教育交流合作。在“苏联经验与中国情况相结合”的教育方针指导下,中国人民大学探索构建起一套苏联模式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制度体系与学科体系,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新中国高等教育事业作出了重要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2026—2027年是“中俄教育年”,为更好地继承光荣传统和红色基因,抢救性保护相关档案文献与历史记忆,系统展现苏联专家在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中的贡献,持续讲好中国共产党的故事,讲好党创办人民大学的故事,中国人民大学校史馆现向海内外校友和社会各界朋友长期征集有关苏联参与中国教育事业建设,特别是苏联专家在中国人民大学工作生活的相关档案资料与实物文物。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凡反映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初苏联与中国教育交流合作、苏联专家在中国人民大学工作生活的各类档案文献、影像资料、实物文物均在征集之列。重点包括但不限于:
(一)档案文献类
1.苏联专家授课讲稿、教案、教学大纲、课程计划、批改过的学生作业及试卷;
2.学校派遣留苏学生的选拔材料、成绩单、日记、往来家书、留学总结及学位论文;
3.中苏双方签署的校际合作协议、会谈纪要、工作简报及往来函电;
4.学校关于学习苏联经验的决议、报告及校内出版物;
5.翻译、内部或公开出版的苏联教材;
6.苏联专家在校期间的工作笔记、工作总结、学术手稿。
(二)照片影像类
1.苏联专家在校授课、指导实验、参加学术会议的照片;
2.中苏师生课堂互动、课外交流、节庆联欢的影像记录;
3.反映苏联专家居住条件、办公环境及日常生活的老照片、新闻纪录片;
4.苏联援建设备(仪器、教具、模型)的使用场景照片。
(三)实物史料类
1.苏联专家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教学用具、实验仪器;
2.中苏师生互赠的纪念品、奖章、锦旗、题词、签名簿;
3.具有苏联时代特征的俄文教材、期刊、教学挂图、唱片;
4.苏联专家在华工作期间获得的聘书、奖状、荣誉证书及出入境证件;
5.学生时代使用过的俄文笔记、词汇本、借书证及苏式校徽。
(四)口述回忆类
1.曾受教于苏联专家的师生、留苏归国人员及其家属撰写的回忆录、纪念文章;
2.反映苏联专家治学精神、生活轶事、师生情谊的口述访谈录音录像;
3.涉及中苏教育交流的亲历者日记、通信原件或手稿。
二、征集方式
(一)无偿捐赠。鼓励持有人将原件捐赠给校史馆永久保存。校史馆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并致谢忱,展出时将注明捐赠人姓名;捐赠珍贵史料者可视情况举办捐赠仪式或给予适当奖励。
(二)复制留存。对特别珍贵且持有人欲自行保存原件的资料,校史馆可派专人上门扫描、翻拍或复制,复制完成后将原件安全奉还。
(三)代管寄存。持有人如有意委托学校代为保管,双方签订代管协议,所有权不变,校史馆负责专业保管并在征得同意后有限利用。
(四)有偿征集。对具有重大历史价值、保存完好的孤品或珍稀实物,经专家鉴定评估后,可协商以合理价格征购。
(五)口述采集。对年事已高、不便书写的亲历者或知情人,校史馆可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开展口述历史采访,整理记录并存档。
三、征集要求
(一)所提供的档案史料应来源合法、背景清晰、真实可靠。照片、实物请附简要文字说明,包含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背景及持有人联系方式。
(二)电子版史料(扫描件、数码照片、录音录像)请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标注“苏联专家校史史料+姓名+联系方式”;纸质文献与实物请联系校史馆进行捐赠。
(三)捐赠者对所捐史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中不宜公开的内容提出限制使用意见,校史馆将予以尊重并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四、联系方式
电话:010-82509553(侯老师)
邮箱:xszj@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校史馆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