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铭暄是我国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他以教育为己任,视科学为生命,躬耕杏坛70余载,把胸怀“国之大者”的师者风范书写得淋漓尽致。

新中国成立70周年前夕,高铭暄被授予“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
心有大我 至诚报国
高铭暄出生于一个法律家庭,他的父亲、叔叔和哥哥都曾从事法律工作。抗战时期,父亲拒当汉奸,携全家辗转多地,贫苦度日、不改志向,高铭暄从中懂得了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道理。
随着解放战争胜利和新中国成立,高铭暄在共产党的教育下,积极学习社会发展史、新民主主义论,参加京郊土地改革和抗美援朝宣传活动等,坚定了“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信念。他在刑法学研究工作中,一贯坚持和强调党的政策的指导意义。对于党和国家的培育之恩,高铭暄铭刻在心,他说:“我受党多年教育,在教学岗位上干了这么些年,为国家还可以作贡献!”
亲历刑法起草38稿
在中国人民大学任教后不久,高铭暄因为专业能力突出,被抽调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刑法起草班子工作。1954年至1963年,刑法的起草从1稿修订至33稿,起草小组的成员有过多次变动,高铭暄始终参与其中。1978年,随着“文革”结束,刑法起草工作重新启动,高铭暄也再度投入到这项工作中,他感到刑法出台指日可待。在这一过程中,刑法起草增修至38稿,作为唯一一位全程参与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制定的学者,他的诸多提议被采纳。
1979年7月1日下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全体与会代表一致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列席审议的高铭暄激动万分,他至今记得这个时刻:“16时零5分”, 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诞生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草案讨论笔记
因材施教 有教无类
1984年1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高铭暄成为新中国第一位刑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结束了新中国不能独立培养刑法学博士的历史。他曾说:“我一辈子也只想扮演好一个角色,就是教刑法的老师。”
高铭暄常年身居教学一线,教过本科生,培养过硕士生、博士生,也指导过博士后研究人员。教导学生时,他总是一视同仁,同时兼顾每个人的性格、偏好与专长。对于研究生的学术训练,他一向要求严格,但鼓励大家各抒己见、平等交流,让真理越辩越明,正所谓“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
持己以正 修身齐家
在家中,高铭暄是一名以身作则的好父亲。他不是说教式的家长,关于一件事情应该怎么做,他会以身作则,孩子看在眼里,也就学会了。
儿子高晓东记得这样一件小事。小时候在家属院里,每到冬天,各家都要储备蜂窝煤,在楼道两侧码放,而自家的煤永远码得更高一点、窄一点。他起初很困惑,后来才明白父亲的深意,煤码得高只是自己取用时麻烦些,但可以给过路人留下更宽的路,方便到更多的人。
参考文献:
1.清风传家:家风亦道,春风化雨间潜移默化——高铭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郑赫南.高铭暄:亲历刑法起草38稿[N].检查日报,2009-5-18(1).
3.董鲁皖龙.高铭暄:法学人生[N].中国教育报,2024-3-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