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2022),河北唐山人,刑法学家,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1952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专攻刑法学。自1978年起,开始参加我国刑法典起草工作,1988年担任刑法总则修改组组长。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邀请参加司法解释创制和重大疑难案件的研讨,曾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顾问、北京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法律政策研究室顾问等职。2012年9月,由中国法学会授予“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代表作:《中国刑法研究》《刑事实体法学》《刑法分则实务研究》等。